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
【打印】
【页面调色版
】
发布时间:2013-11-25
工作职责
1、认真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,结合一年一度的"爱鸟周"及"保护野生动物"宣传月"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。
2、负责制止本辖区的乱捕、滥猎活动,违反规定买卖、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。
3、负责本辖区内伤残、生病野生动物的收容、救护、抢救工作。
4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、进行物种鉴别。
5、开展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.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情况。
6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