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11-25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的法规、规程。
2、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。
3、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工作。
4、承担以植树、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、治沙工作。
5、检查造林质量、指导监督封沙育林和更新造林工作,对全县造林育苗业务及科技项目推广,实施行业管理及指导。
6、承担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