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3-11-25
工作职责
1、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,森林资源保护,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政策的执行情况。
2、承办林业执法监督、行政复议,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。
3、负责野生动物保护,山林纠纷调处,林业法制建设和林业行政复议。
4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协助森林公安局查处林业案件。
5、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、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。
6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