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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11-25
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的法规规程,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。
2、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工作,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。
3、审批造林规划设计,检查造林质量,指导监督三北工程造林和更新造林工作,指导各类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特种用途林)、风景林的培育管护。
4、组织指导基层林业工作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5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6、拟定和组织实施林业科技政策及林业科技发展规划。
7、组织建设林业科研、技术推广和技术监督体系及信息网络。
8、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初审、申报、保密及推广应用工作。
9、提供林业科学技术和林业科技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