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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11-26
各股、站、办:
为全面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,严肃工作纪律,严肃考勤考核制度,维护机关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,进一步统一思想、凝聚力量、转变作风、提高效能。特制订本《通知》。请各股、站、办结合林发【2013】1号、林办发【9号】、"十不准"及本《通知》,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督查对象
林业局全体工作人员。
二、督查原则
坚持从严要求,客观公正,实事求是的原则
三、督查内容
(一)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将重点督查以下方面问题:
1、是否遵守作息时间,不无故迟到、早退。
2、是否违反工作纪律,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岗、串岗、闲谈、或上网炒股、购物、聊天、看电影、玩游戏等其它一切娱乐活动。
3、是否在接待群众时推拖躲,如态度生冷硬、来人不及时办事、答复群众的问题不明确。
4、是否严格按照值班轮流表值班、值宿。
5、是否存在工作上的"不作为"或"乱作为"现象。
(二)自觉维护机关干部形象,将重点督查以下方面问题:
1、是否坚持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。
2、是否在工作中待人接物行为举止端庄、不卑不亢。
3、是否着装得体,提倡穿职业正装,切忌过份随意及化浓妆。
4、是否谨言慎行,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,自觉维护机关干部良好形象。
(三)促进工作效能方面,将重点督查以下方面问题:
1、是否存在工作节奏缓慢,机关工作人员有无庸、散、懒现象。
2、是否习惯当"甩手掌柜",空谈理论不干实事。
3、是否折扣落实文件,上有政策下有对策,敷衍工作。
4、是否不经常学习,不善于思考,对当前工作没有长期规划。
四、督查结果兑现
1、领导、办公室将定期、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。
2、如被省、市、县纪检、组织等督察部门查岗时被发现通报的,除接受上级处分以外,没收缴其办公电脑,本人做深刻检讨,扣发个人全年年终补助奖金。同时,停发全局职工年终考核奖金补助2000元。
3、对被省、市、县纪检、组织等督察部门通报的,其本人作停职待岗处分,等待重新安置。自用人员一律清退。
五、几点要求
1、要摆上重要工作位置。各股、站、办要切实提高对本《通知》重要性的认识,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,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。
2、要做到领导示范带头。各主要领导要带好队伍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带头改进作风效能,模范遵守工作纪律,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首先做到,禁止别人做的,自己坚决不做。
六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